日期:2019-12-0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平阳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

 

单位

性别

学历

专业

岗位

招收

人数

咨询

备注

指挥中心

 

不限

 

大专以上

不限

接警员

1

63189956

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

 

拘留所

监管

2

黄警官13958915698

63189956

看守所

监管

9

章警官13506631933

63189956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121日至20011131日)的温州地区户籍人员,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双侧矫正视力4.8以上。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的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

(五)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者具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9122日至129日,上午:8451100,下午:230500(双休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白垟路166号平阳县公安局政治处410办公室。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退伍军人证书、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1张。

(四)遵循公开、竞争原则,采用技能测试、面试、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政审等方式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用。

(五)拟录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特警辅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薪酬待遇由县财政保障,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危险程度等确定不同薪酬,一般辅警年人均薪酬5.5万(含社保、津补贴),新闻采编年人均经费保障7万(含社保、津补贴),并实行动态调整。

四、其他事项

(一)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平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平阳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