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9-15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工作需要,平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工作适应能力强。年龄要求18周岁至30周岁1991年9月16日至2003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平阳县户籍;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岗位要求

备注

专业

学历

年龄

性别

1

司法辅助人员

3

不限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18周岁至30周岁

(截至2021916日)

不限

需技能测试 

 

、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2021年9月16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平阳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发送至1447981226@qq.com。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三天内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笔试及面试

1.资格复审及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我院通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为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法律和综合知识

笔试结束后马上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打字速度与准确率,以两者的乘积作为技能测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比5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50%计算考试成绩。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政审对象。

(三)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政审对象。

(四)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后与平阳县品志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平阳县人民法院工作。

、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平阳县人民法院编外辅助工作人员分类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咨询电话:63889985。

(三)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人民法院。

 

附件:平阳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平阳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