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等4项国资监管制度的通知》(平政办〔2017〕53号)等文件精神,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程管理编外人员(劳务派遣)。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 格 条 件 |
联系方式 |
报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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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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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工程管理 |
1 |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详见附件2 |
平阳县 |
苏女士0577-23823881 |
平阳县昆阳镇城隍路雅河楼一幢三单元201室 |
二、基本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行为。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知识。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将所需材料扫描件提交至邮箱(PYRZGS@163.com,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名扫描上传)
2.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起至11月26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 现场报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城隍路雅河楼一幢三单元201室。
4. 联系人:苏女士,联系电话:0577-23823881。
5. 报名须知:应聘人员持《2023年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等报名材料报名。
(二)资格审查
1. 依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2.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考试
1.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由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报上级部门研究后,再决定是否调整比例或开考。
2. 采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如遇面试成绩同分的,则需另行加试(加试办法另定)。
(四)体检
1. 按面试成绩总分,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主要考察拟聘用人选的政审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阳县国渠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及平阳县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相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县有关规定执行。
四、薪资待遇
按照县属国企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 在招聘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原则上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 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4.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均在平阳县国渠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及平阳县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发布。
附件:1.2023年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2.2023年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要求
3.2023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
平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